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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三级听力考试实施办法
2013-04-2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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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缩写MHK,简称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以下简称民族汉考三级听力)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区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协调指导所属各相关旗县(区)的民族汉考三级听力相关考务工作,负责接收、分发和回寄试卷(答题卡),各相关旗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试卷接收与保管、考试及答题卡送交等环节考务工作。

  二、考试对象

  符合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完成了2013年高考报名的下列三类考生均须参加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

  1、蒙古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民族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

  2、朝鲜语授课加授汉语的民族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

  3、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准考证》

  参加民族汉考三级听力的考生履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程序后,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于4月10-20日期间审核批准发给《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三级听力考试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及监考人员安排

  2013年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安排在4月21日上午10:30进行。由各旗县(区)招生办公室认真研究考试特点,组织落实考点,考点必须是可联网的标准化考点,同时,实施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的考点要有完好的语言、听力设备及符合要求的考试环境。考试前,各考点要清除播音声源附近有任何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手机、呼机等容易引起干扰的设备、物品必须关机)的因素。

  监考人员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按每个考场两名来安排,监考人员必须能讲较为标准的汉语普通话,但不得安排考生所在学校的教师和汉语文教师作为监考人员。考场的工作语言为汉语,不得使用其他任何语言。

  五、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等事宜

  民族汉考三级听力考试磁带、试卷和答题卡由国家汉考办负责印刷并运送至各地。各盟市考试中心领回试卷后,负责向所属各旗县(区)分发并指导所属各相关旗县(区)按试卷保密要求及规定进行分发、运送、保管,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试卷、磁带、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及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磁带按要求装袋密封(试卷袋、磁带的袋和封条由考点自备,也可以使用原试卷袋,袋上必须写明所在盟市、旗县(区)、考点和考场,主考、监考员甲、乙分别签字,答题卡须连同民族汉考办下发的填写了相关信息的《考场记录》一并按要求装入原袋密封并加盖密封专用章)。答题卡、试卷和磁带(包括备用答题卡、备用试卷、备用磁带,以上备用考试材料袋上必须写明所在盟市、旗县(区)、考点)由旗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时送交各盟市考试中心,答题卡由各盟市考试中心汇总完毕后通过机要方式邮寄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其他考试材料由盟市考试中心汇总后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送回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一处(收件人:张国亮,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甲81号,邮编010011)。

  六、考试

  1、民族汉考三级听力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课题组编写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三级)》(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依据命题考试。

  2、考试前,考生自备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中性笔)及所需用品。

  3、考试分值:听力考试部分100分。

  4、民族汉考三级听力实行全区统一考试。

  5、考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上午10:30—11:00;

  6、考生凭《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三级听力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7、听力考试成绩由民族汉考办与后期的笔试成绩汇总后通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再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要求与高考成绩共同公布,并向考生提供查询服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办理记入高考成绩的有关手续。考生可随其他高考科目一并按《准考证》上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民族汉考三级成绩。

  七、民族汉考三级听力成绩的使用

  1、民族汉考三级考试分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部分随普通高考同时进行)三部分,每部分100分,总分为300分。总分达195分以上,且听力、阅读、书面表达三部分成绩分别达到55分以上的考生,由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委员会颁发MHK三级证书。

  2、蒙古语授课(包括“三语”实验班)和朝鲜语授课考生参加民族汉考三级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其汉考成绩按规定加权折合后计入高考成绩总分。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成绩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当次有效。

  八、加强领导,加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是测试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自2008年起,自治区蒙古语授课和朝鲜语授课参加高考的考生实行以民族汉考三级代替高考汉语考试科目,这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汉语教学改革,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盟市及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周密安排,完善措施,精心部署;要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工作不得出现失密、泄密等问题;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各种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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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能源为特色,建筑、交通服务等专业协同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创于1997年,其前身是内蒙古电力培训学院,2010年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国家统招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能源类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三千余人,来自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处于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景观带、自治区70年大庆主会场中心区,市级景观星罗棋布,森林环抱,周边环境优雅。学院占地360亩,建筑面积60000㎡,十几种乔灌木错落有致,杏桃园春花、夏绿、秋果,景色怡人,各种花草姹紫嫣红,争相斗艳,鹿鸣宛金鹿跃动,黑天鹅引颈天歌,别有情趣,花园式、氧吧式书院为千万学子营造了优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数字化图书馆、现代化电教中心、综合大楼、教学楼、带电梯高标准学生公寓,超标准五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大型室内文体馆,校园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建设目标。学院下设电力工程系、新能源应用系、石化资源开发系、交通运输系、建筑工程系、商企文化系、中专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及继续教育部,开设城市热能、石油煤炭、光伏风电、燃气化工、电力管理、财会等20余个特色优势品牌专业群及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82名,专职教师49名,高职称11名,兼职教师均为自治区本科院校及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紧紧围绕能源大省(区)优势,精心打造风电、太阳能光伏、燃气工程、油煤化工等特色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教学模式,探索项目式、问题式、导向式、研讨式、实践式、情景式、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作品、成果、模型制作、实操效果的学习成绩评价法,实习及顶岗实习,注重操作水平技能演进、师傅、班组评价,形成多维立体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多年来,毕业生职业素养、服务企业社会能力大幅提升,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国内知名能源行业企业,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充分信赖和企业社会的高度赞誉,形成了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求真务实”理念为核心,凝练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见贤思齐,自信包容”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把立德成人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推崇只有人格高尚,才会有责任担当,才会知行自觉,才会知行正确的理念,学院师生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正在发生质的飞越。学院能够推陈出新,率先提出“创新、创业、创收”的“三创”教育理念,并将其融于学院教育经营活动中,相信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的日臻完善,我们办自治区一流、国内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标一定会实现。
  • 内蒙古农业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历史沿革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学规模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教学工作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科学研究“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社会服务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社会荣誉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 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
    学校简介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 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4.37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设有附属实验中学1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10107人。在编在职教职工816人,其中363人具有高级职称,461人具有硕博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草原英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三二一人才工程”人选3人、青年创新人才2人、青年科技英才4人、获自治区创新创业创优标兵1人。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1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级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2 个、校级人文社科基地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校级研究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院所 23 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自升本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1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450项,厅局级科研项目7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0项,校级科研项目117项,横向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3481篇;出版专著468部;获批专利11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首届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首批A类学术期刊,2016年荣获首届内蒙古高校学报出版质量优秀奖。多年来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累计上线1273人,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在人文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建校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了八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各类人才,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乌兰察布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的摇篮和城市智慧的心脏。刘云山同志为母校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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