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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2020-11-17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还应认真核对已填写的内容,对填写错误进行修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填报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登录密码

考生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也可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GKMM【公民身份号码】【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例如:GKMM150101200001011234mypass,公民身份号码为考生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新置的密码为mypass,GKMM和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新的密码间无空格,均须为半角字符)。

(二)关于考生类别

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可参考《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报名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是否属农村、牧区范围,以此来确定考生类别是否属于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三)关于报考类别

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报考类别及其统称见下表:

(四)关于艺术类

艺术类包含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艺术类所涵盖的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作为本人的报考类别,不得跨类别报名。

艺术类各类包含的专业如下: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招生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类别要求和其他专业考试要求等,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若考生统考成绩合格,才可以参加拟报高校的校考;其他艺术类考生按拟报考院校的要求参加校考;高职对口招生类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全区统考。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蒙授艺术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

拟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参照上述本科专业的设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拟报考高校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五)关于音乐类

选择声乐考试的音乐类考生须选择唱法,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选择器乐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演奏曲均可)。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自己要表演的曲目,则须填写曲名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

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多首曲目乐谱系相同乐谱、上传了报名系统中已存在的乐谱、考试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与高考报名申报的乐器种类不符、上传的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和统考成绩。

(六)关于体育类

体育类实行全区专业统考,考生报名时要选择其体育专项,录取时将向考生报考的高校提供该信息,但不对体育类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七)关于考试类型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汉授体育或蒙授体育,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如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本科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三二分段”,但报考类别不能选择高职对口招生类的相关科类。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本科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单独考试”。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只有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和“高职班”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安排高考。

(八)关于现场确认

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招办报名”。

(九)关于学考成绩

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十)关于考生特征

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政策性照顾,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政策性照顾事宜。

各类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专项计划

拟在录取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暂按2020年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将鉴定结果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在上述栏目中填写描述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意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由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方可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具有“银联”标记的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按预报名系统显示的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体育类等考生还应按标准分别缴纳相应的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费。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上网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不足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相应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缴费以及修改信息等事宜。

四、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和《预报名表》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享受政策性照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流程是:

1. 对考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 通过网上办公平台读取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审核其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3.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要录入其不符合的原因;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要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验证其人脸与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并照相。

确认后生成的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21年的年份代码是21),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1秋季统考、4三二分段、6职教师资、7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8高职班、9单独考试),第10位是根据报考类别自动生成的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4. 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表》《乐谱》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其中《报名登记表》《乐谱》应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诚信考试承诺书》应由考生签字,并在指定位置书写规定内容(蒙语授课考生须用蒙文书写,朝语授课考生须用朝文书写);在《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加盖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后发给考生。

考生身份等个人信息以现场确认时为准。在《报名登记表》上一经签字确认,到大学入学报到前,考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民族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五、其他事项

1. 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户口簿复印件、《预报名表》《乐谱》留存备查;《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装入考生档案。

2. 参加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统考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考试承办单位领取《专业统考通知单》。

3. 艺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和其他艺术类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经批准的招生院校的校考;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考生,若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无论相关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均可参加其他艺术类校考。

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单独考试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或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或相关笔试面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4. 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体检表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扫描,不装入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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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9年,始名为乌兰察布盟卫生学校,2009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11号,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为主,五年制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为辅,兼顾职业培训,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校本部、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校本部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5万册,实验室8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41万元,绿化面积25.6万平方米,是自治区授予的“庭院绿化先进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359人,其中专任教师280人,高级职称120人,双师型教师75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97人。现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6个,精品课程3门,教学名师4人,教坛新秀3人,广大师生在全国全区各类技能比赛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共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学、蒙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17个专业。护理专业是学校的重点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自治区骨干专业,蒙医专业是特色专业。“母婴护理”、“老年照护”和“运动营养咨询与指导技能”是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基地,学校是乌兰察布市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乌兰察布市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地。附属医院是一所集临床、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床位200张。现有职工23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0人。医院设置骨科、烧伤、内科、妇产科、普外科、五官科等23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骨科、烧伤、妇科在全市享有盛誉。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医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调育人的办学理念,主动对接地方产业行业发展。与内蒙古人民医院附属卫校开展医学影像技术联合办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包头医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学校合作,11个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升入合作院校就读本科。成立于2013年的乌兰美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健康服务产业为核心,依托高校搞培训,依托公司促就业,开展家政服务、母婴护理、老年照护等职业培训,是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家庭服务标准化单位,2018年获自治区及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奖,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校与北京、天津、呼和浩特、包头等区内外30多家行业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就业的需要。与北京博奥晶典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可以进入企业工作。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扩宽就业渠道,近三年一次性就业率超过85%,毕业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受到行业企业的好评。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弘扬“笃志、精医、修德、求新”校训,秉承“选择无悔,追求不懈”的医专精神,坚持开门办学,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教科研兴校工程,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医教融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学校发展建设新辉煌。
  • 学校简介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包头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2003年,又与原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合并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独立法人资格。2007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圆满完成我校首个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在63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设有17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2个群团机构。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4017人。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0243.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6004.56万元)。现有14个实验中心(其中2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44个校外实习基地。纸质图书98.92万册、电子图书114.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数据库96个。学校万兆主干千兆交换到桌面和无线网络组成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系统覆盖全校园,网络出口合计3300M;智慧校园服务平台集成了2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校信息化网络服务;全方位安全技防设施和网络安全运维机制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9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校级“阴山学者培养计划”人选61人。教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积极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完全学分制、主辅修制培养;通过ISEC项目引进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通过实施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的“四个转变”;通过校企、校地、校校联合培养,不断拓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学校注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获批自治区教改研究项目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内蒙古足球协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得科研经费1730.1万元,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174项、厅局级项目67项、其他项目11项。发表论文1765余篇,其中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102篇。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其中特别奖0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国家湿地鸟类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同时被评选为2021年度包头市最受欢迎科普基地;“包头师范学院科普教育基地”“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普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科协认为定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报《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民族地区优秀期刊”“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有“边塞学术之花”的美誉。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活动;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多门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与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自治区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56项,其中国赛金奖1项、银奖6项,省赛金奖1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自治区级项目109项;教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2名教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包头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先进集体”“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被“央视一套”“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实践》杂志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多次在全国、自治区、包头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佳绩。同时,学校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等9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不动摇,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基础教育人才的中坚力量,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与服务区域发展领先的重要阵地,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内蒙古自治区创办最早的一所民族院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和成立于1955年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2000年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学校现已成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有数学、教育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现有4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新闻学、翻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水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范类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形成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科学教育等特色鲜明的师范类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有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7个教学实验室、157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73个校外教育见习基地、1个劳动教育基地、8个校企合作基地。【师资队伍】全校现有教职工623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03人,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教师占75.38%,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2.33%,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9人。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入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自治区“111人才工程”“草原英才工程”“321人才工程”人选8人次,“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8人、教坛新秀7人,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领军人才3人、骨干人才2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委员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225人,其中本科生9099人、专科生1126人。在校生中,蒙古族、回族、藏族等16个少数民族学生占67.2%,师范类学生占42.9%。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人文与科学素养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师范生技能、体育竞技、艺术表演和社会实践等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考研人数和考研录取率逐年增加。建校68年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教育科技振兴、民族地区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科学研究】学校现有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中心蒙古语文研究基地等部委平台7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民委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内蒙古社会科学科普基地等自治区级平台6个,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共建新时代内蒙古三少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十三五”期间,学校立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7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6项。学报《蒙古学研究》是国家A级学术期刊,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社会服务】学校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发挥民族学等人文学科优势,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先后获批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成立了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蒙古国研究中心”,主办“民俗文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民心相通”等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完成了国家民委重点委托项目“内蒙古牧区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和教育部民族教育中心“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异地就业创业,实现‘三区三州’扶贫攻坚达小康”等项目。提交多篇自治区“北疆智库”智库报告和咨询报告。制定《信息处理传统蒙古文排序》国家标准和《蒙古族传统布鲁》地方标准。【校园文化】学校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先后9次被国家和自治区评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学校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系列品牌活动。校园足球等是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学生男子足球队5次获得自治区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蝉联两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校园组季军。校园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多场演出,传递党的声音。学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首批平安校园”“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合作交流】学校与蒙古国、俄罗斯、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匈牙利、泰国、英国、菲律宾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央民族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南京工业大学和区内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和交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青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协同育人项目,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与苏尼特左旗、乌拉特后旗、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办学资源,推进全方位合作。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民族院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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