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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
2016-05-0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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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详见省招委[2016]2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规范有序、诚信安全、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工作体系。与往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全面部署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和改革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二、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试行分段填报志愿。将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调整志愿结构。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一是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4.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 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二是严格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国家统一规定,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个县(市、区)。

三是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2016年有关文件规定,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

四是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守纪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精准帮扶贫困家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从 2016年起,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为他们提供优质升学机会,创造稳定就业条件。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3.倾力关心弱势群体,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四、完善诚信考试招生工作机制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专项计划资格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有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厉打击委托中介机构或有偿招生、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泄露或篡改甚至买卖考生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下称“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由长江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学院地处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都城、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故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曾是东汉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马融“设帐讲学”之地,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求学之所;明清两代县学宫、祭孔、乡试、迎状元等重大活动都在此举行;1936年,湖北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在这里诞生,在董必武及中共地下党领导下,这里成为湘鄂西根据地红色堡垒,被誉为“湖北抗大”“江南陕公”。校园内的玄宫塘、文庙、棂星门等标志性历史建筑交相辉映,讲述着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代一代栋梁的成才故事。学院举办方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院依托和共享长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设有经济与法学系、教育与心理系、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系、数学与医护系、管理系、建筑与设计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系和高职部等11个教学单位,设置42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学院2010年通过湖北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被列为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市场营销、园林、英语等被列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园林被列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近三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教)研项目87项,其中,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省人文社科课题18项,省教育厅科研计划课题18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项,省级教学研究课题4项,荆州智库课题10项,院级项目32项。发表学术论文235篇,其中北大核心期刊42篇,被CSSCI收录11篇、被SSCI收录1篇、EI收录1篇、CSCD收录1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项。主编、参编著作、教材38部。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质师资队伍和教育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593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11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约占84.9%;长江大学长期委派高水平教师来学院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学院建有学术报告厅、艺术设计展厅、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校园一卡通信息化平台、标准化学生公寓等完备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学生公寓安装了冷暖双制空调、热水洗澡系统、宽带网络;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4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5万册,并实现了与长江大学图书资源的共享、通借通还。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以人为本、学生至上”办学理念,围绕“教学立院、科研兴院,创新强院”办学思路,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育人理念,已为社会输送了万余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学院荣获教育部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特等奖,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三等奖,新华网“魅力高校”荣誉称号等。学院践行“博文明理、日新笃行”院训,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相结合,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了具有文理特色的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在学生管理中,坚持统筹推进“五个思政”,构建“三强化、三深入”育人体系,即强化过程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强化工作研究,深入教室、深入寝室、深入学生心理,形成“泮池五月风‘科技文化节’”“十佳大学生”评选表彰和“国学讲坛”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活动,用真心、真情、真意去关心和帮助学生,全面落实“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在资助育人中,建立“奖、助、贷、勤、补、减、免”资助困难学生的制度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湖北天蓝地绿”助学金和“松滋园林”奖学金及勤工助学金等多项奖助金,使学生困有所助、优有所奖。在教学改革中,实施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教学地位,将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展双学位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近三年,学生学科竞赛成绩斐然,600多人次在国家级及省部级各类竞赛中屡获大奖;学生考研录取率逐年上升,园林专业的20名学生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考,16名被录取,录取率高达80%;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均约40%,超全国每年约14.3%的司考通过率;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大力推进国际化教育和校企合作教育。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韩国江陵原州国立大学、崇实大学、淑名女子大学、加图立关东大学、格拉斯哥加多尼亚大学等高校开展“2+2”“3+1”“4+1”“3+1+1”等多种双学位、本硕连读国际教育;共享长江大学与美国、日本、爱尔兰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合作高校资源,参加“交换生”“专升本”“双学士学位”“申请就读硕士学位”“暑假大学生带薪实践”等学习、深造和实践。同时,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等各类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师生正朝着实现美丽文理、魅力文理、和谐文理、活力文理的美好愿景,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高校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  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43年创办的湖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历经孝感师范学校、孝感大学、武汉师范学院孝感分院、孝感师范专科学校、孝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1986年与湖北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孝感分院)合并,1999年建设部南方城乡建设学校(又名孝感市建筑工程学校)整体并入,2000年3月更名为孝感学院,2011 年12月更名为湖北工程学院。  学校秉承“严以治学、诚以立身”的校训,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一主两翼多层次开放办学”,已成为涵盖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的应用型大学,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 2011计划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学校校园占地1748亩,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3亿元,馆藏图书252万册。设有18个教学学院,举办1所独立学院,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828人,其中研究生学位677人、高级职务356人;省部级创新团队13个、教学团队3个,楚天学者14人,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26人;聘请10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荣誉)教授。《湖北工程学院学报》“中华孝文化研究”为教育部名栏。  学校不断完善学科专业体系,坚持优先发展工学,打造农学、理学比较优势,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建有新型生物质基材料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教育学、植物学等湖北省重点学科,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2个。本科专业66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入选 “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2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入选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6个,入选“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3个。  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3个。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精品课程20门。近5年,我校荣获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5项;学生在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近600项,其中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广告艺术、智能汽车、数据挖掘、大学英语等重大竞赛中屡获全国最高奖;学生考研上线率18%以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75年来,共为社会培养13万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深受用人单位及社会的好评。  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现有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湖北省技术研究推广中心1个、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2个、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实习基地1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其他湖北省创新基地4个。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36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9项、市级科技成果奖17项,授权专利415件。学校最新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居全国高校第228位。大力实施服务地方行动计划,与孝感市等地方政府开展校地合作共建,积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学校开放办学全方位推进,合作育人成效显著。加强校校合作,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北大学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湖北大学全程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一大批大型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共建了260个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基地 ,建成国家和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基地5个。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英美等国10余所大学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面向10余个国家招收留学生,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分别联合举办土木工程、金融工程本科国际合作教育办学项目,教师出国培训研修、学生海外游学交流日益频繁。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双一流”建设要求,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的新型工程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
  • 学校简介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2003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共同举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是一所人文、生态的现代化大学。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走与举办高校——湖北经济学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依存、共同发展”的道路,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开设有2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2000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院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提升”和“共享一批、引进一批、签约一批”的思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方法技术娴熟的教育教学团队。学校现有教师676人,其中专任教师543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10,占比57%。学院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立德树人,以生为本。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明德尚学、笃行致新”校训精神,围绕“三有三型”(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应用型、创新型、实干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专业综合改革、课程质量建设、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课堂理论教学的同时,广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科专业竞赛,多名学子在全国、全省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全面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学院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完善学院治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发展保障体系,加强内涵建设,积极融入“双万计划”,加强一流本科教学建设,推进一流专业和课程建设,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英语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市场营销学》、《中级财务会计》、《建筑供暖系统虚拟仿真实验》、《个人投资理财》、《标志LOGO设计》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市场营销教研室、会计教研室、金融学课程组获批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了本科、专科、专升本等多层次办学结构。形成了“社会声誉优良,知名度高;专业建设强化,集中度高;招生就业稳定,满意度高;校企合作深入,契合度高;学生管理细实,精准度高;教学资源完善,共享度高”的办学特色。19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3万余名人才。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学院建立与社会用人单位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分别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人福药业、中百集团、东呈集团、周黑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粮油、加多宝集团、土老憨集团、中商集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百胜餐饮集团、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等企业,与黄冈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浠水县人民政府、浙江省安吉县、长兴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校政行企合作关系。学院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高素质大学课程,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澳大利亚国立管理与商业学院、西悉尼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学院、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台湾中国科技大学等建立对外交流机制,为学生提供“3+1本科双学士学位”“专升硕”“本升硕”“硕士预科”等多种深造渠道,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学院先后荣获“湖北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湖北省十大民办高校文化品牌”、“湖北省十大教育文化品牌”等荣誉称号。2022年学院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中国民办大学(Ⅲ类)排名第36位,在中国独立学院中排名第19位,为4星级中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在中国科教评价网2021-2022年中国独立学院排名榜中,我院以4★等级位居21名(湖北省内第2名)。(2022年3月)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 编:430205电 话:027-81973701传 真:027-81972865网 址:http://www.hbfs.edu.cn/
  • 武汉音乐学院武汉市武昌区
    学校简介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音乐院校之一,有音乐与舞蹈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和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专业学位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学校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校7个本科专业中,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舞蹈编导2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拥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9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 学校简介武汉海事职业学院始于1984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由原来的武汉海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升级为武汉海事职业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长江通信管理局和湖北省教育厅。学院是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优质船员培训机构,办学资源丰富,是“湖北省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湖北水上应急训练基地”、“船员考试评估基地”、“长航系统干部培训基地”、“武汉市定点培训机构”。 学院占地近700亩,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经济开发区,西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北毗木兰山旅游风景区,交通便利,院内环境优美,碧草如茵,绿化覆盖率高,建筑风格独特,被称为“欧洲式大学”。现已建成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实训车间、宿舍楼、运动场馆等,整体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校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方便齐全。学院特色突出,主要以航海类学科为重点,船员培训为支撑,学历教育为主线,聚焦式发展,基本构建起了航海类院校的特色专业体系。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电子电气、旅游管理等专业。学院有航海类专业实验室26个,并有性能先进的自动化机舱、轮机仿真模拟器、全任务船舶操纵模拟器、电子海图显示信息系统、综合智能导航设备系统、雷达模拟训练器和GMDSS模拟训练设备以及消防、急救、艇筏、水上训练基地等各类实操训练设备和设施,满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特殊培训、适任培训和航海类专业学历教育的需求,保障了我院船员教育和培训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的优势。学院着重培养了一批知识面广、开拓性强、专兼结合的高层次复合型师资团队。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职工总数的65%。学院聘请了一批具有海上资历的专业教师,纳入学院师资库。为加快学院的发展,提升其行业内的竞争地位,近年来,学院加大了专业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引进,逐步培养出一支懂管理、善教学、有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构建了老、中、青合理搭配的良好教学团队,形成有活力、有竞争力、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格局。学院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严格按照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教学流程与后勤综合服务进行全方位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学院贯彻“行业需求制”培养模式,根据行业、企业实际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制定校企合作新模式,目前在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初步实现“入校即就业”,初步达到学生教学、实训、实习、就业一体化的目标。近40年来,学院为航运事业培养了航海专业人才近七万人,部分毕业生已成为航运企业及海事机构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学院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已发展成为我国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和旅游管理领域人才培养、航海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基地,为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行业发展和实现海洋强国、海运强国战略的高级航运人才。学院的办学总方针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承“行知载德、笃学求实”校训精神和“适应航运市场,突出技能特色,培养优质船员”质量方针,将我院建设成环境一流、设备一流、管理一流、师资精湛、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双高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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