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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2024-06-1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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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招考委办〔2024〕11号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4〕2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高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录取各环节工作,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负责录取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与计划管理、投档与信息管理、综合协调、宣传与舆情处置、卫生防疫与保障、督查信访等6个工作组。

(四)招生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经费、场所、设施等工作条件保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对参与录取工作的招考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章程,严格录取工作程序,按照录取规定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审核、录取等各环节工作;要公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二、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2024年夏季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一般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在院校志愿下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②高水平运动队单设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根据入围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填报院校志愿,同时取得多个院校入围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只填报1次志愿。③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招生录取办法另文公布,不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填报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专业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军士生分数线参照我省定向培养军士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①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入围名单,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全部投档。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②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2.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安排1次志愿填报,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高校一致。

(2)投档办法。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向高校专项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文物全科人才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戏曲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等组织校考的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1个高校志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填报专业应为同一专业类别且成绩使用类型相同)。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填报校考专业志愿,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段线或招生高校破格录取要求。填报提前批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及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志愿,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等校考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第一专业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达到招生高校破格录取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在戏曲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内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音乐类具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表(导)演类具有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相应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省级统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中,音乐类专业遵循考生志愿,使用相应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专业综合成绩投档;表(导)演类专业遵循考生志愿,使用相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或服装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投档;舞蹈类专业投档不关联舞种方向。

各专业类别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

书法类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内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音乐类具有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表(导)演类具有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科专业实行院校志愿,考生每次填报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省级统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参照本科批投档办法),由高校审核录取。

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在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专业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

(2)投档办法。

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本科提前批。

包含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构成,含政策性加分)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志愿填报。

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第1次志愿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填报,第2次志愿考生根据公布的剩余计划填报。本科层次各专业类别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过本年度该校该专业类别计划总数的10%。

2.投档办法。

第1次志愿和第2次志愿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投档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则全部投档。

(二)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分两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2次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根据剩余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划定。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2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2.投档办法。

2次志愿均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总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专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与生源情况分专业类别一次性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考生须达到春季高考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1次志愿,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2.投档办法。

与本科批投档办法相同。其中专科批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须按规定日期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每天的9:00—18:00。各批次填报志愿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s://wsbm.sdzk.cn。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窃取、篡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在各类别和批次的录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若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可参考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比较办法执行。

(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1∶1)。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山东省属高校按招生计划1:1调阅考生档案。当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三)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主动沟通无效后,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参照学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六)高校在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缺额计划。

(七)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后因退档造成计划缺额,如高校线上仍有报考生源,则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递补投档。

(八)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跨科类调整计划;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九)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不允许高校通过电话等方式征求考生志愿。

(十)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录、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用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及录取。

(十一)夏季高考考生文化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按照考生夏季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六、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均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及录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投档时,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第3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

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高校投档时,湖南大学预科班招生,每次志愿投档考生均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他院校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时,在普通类一段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第3次志愿投档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下60分。

(二)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单设专业及学校代号。

(三)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执行。

(四)我省组织实施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五)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等其他事宜另文公布。

(六)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七)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高校录取工作程序

(一)登录系统。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二)复核、调整计划。

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三)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四)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五)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要准确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七)公布录取结果。

每一轮次录取结束后,高校要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本轮次所有高校录取结果后,方可对外公布本校录取结果。

(八)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录取确认、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8月3日—4日(每天9:00—18:00)在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上选择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2024年高考录取资格。8月5日—6日分校打印并邮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高校或确认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毕业中学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培养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2024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行为。新生报到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确保与本人一致。新生报到后,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替考、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于审核不严导致学生学籍信息错误、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录取通知书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本人。严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

1.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doc

2.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doc

3.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doc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doc

5.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与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doc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代章)

2024年6月7日


热门院校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威海市荣成市
    学校简介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山东威海,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以推进依法治校为手段,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四大发展战略,稳步向建设“双高”院校目标迈进。专业贴近需求,海洋特色鲜明。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海洋水产食品、船舶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人工智能物联网、药品与医疗器械七大专业群,目前开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会计、港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33个专业。建有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搭建成长平台,推进“名师工程”。实施教师成长工程,制定了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专家5个阶段“阶梯式”发展标准,搭建了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名师工程”,拥有4名二级教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0名省级教学名师、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批建设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名师引领提升师资队伍整体专业水平。设施设备先进,办学条件一流。设有航海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实训室、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先进,为学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锻炼体魄搭建了平台。打造科研平台,增强服务能力。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船舶智能装置与系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海洋经济藻类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技术船舶控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12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各种专利、项目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成立了“威海市海洋生物健康促进中心”,构建科学规范的海洋生物疫病防控体系,15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高效运行,已通过国家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将重点开展海洋生物疫病检测、海洋环境监测、微藻研发、药物分析、饲料加工等技术研究和产业服务,为区域海洋经济创新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对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服务,积极发挥作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等培训基地和鉴定机构的职能,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狠抓质量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质量保证机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内部质保体系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22所高职院校之一。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基础建设、精品共享课程资源库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设,成立“山东省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利用好蓝墨云班课等数据平台,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体系。重视创新创业,夯实就业保障。建设运营1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双创孵化基地”和省级众创空间,打造了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以高校为依托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校企合作模式。已在孵企业110家,每天有千余名大学生在此活动,2018年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了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银奖,大学生双创协会蝉联两届全国百强创业社团,宋希尧同学荣获“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学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授予“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学校”。建立党政重视就业、专业导向就业、教学面向就业、机制支撑就业、教师引导就业、学生立足就业、部门专司就业的齐抓共管的就业保障运行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坚持立德树人,提升学生素养。成立“明德学院”,以“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与蓝色海洋文化”三种文化为教育核心,开设60门通识课程,通过传统文化熏陶、职业发展规划、社团活动开展等,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拼搏精神、团队意识、领导能力、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兴趣,为人生的长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深挖红色资源,传承和发扬好永怀精神,构建以永怀雕塑、永怀广场、永怀报告厅、《佩瑜怀瑾》话剧为一体的“一像一场一厅一剧”的“永怀精神”育人格局,思政育人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重点报道,被山东省教育厅《教育工作简报》专版刊登。校政企多方联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立了由政府、学院、园区和产业龙头企业共同组成的理事会,构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作为理事单位牵头成立了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海洋生物健康促进产业、数字经济等3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与南京55所、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实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家家悦集团、成山集团、三星重工等合作建立“订单班”;与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与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海院号”综合实训船;与威高集团、迪沙药业等320多家企业进行深入的校企合作;与京东集团、亚马逊AWS、共好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分公司等共建4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加强境内外合作。当选中德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中方理事会常务副理事单位、中德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德职业教育与产教融合合作示范项目、中德职业技术教育网对德合作试点示范单位、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泰中教育联盟会员单位,入选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第二批筹建合作院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际产学研合作联盟威海倡议,与韩国金泉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乌克兰地球仪科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就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达成合作意向;依托成山泰国项目建设“成山国际学院”,建成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泰国宣素那他分校,参与了中国海外职业技术学院-缅甸万宝矿业校区项目,申报了12本工业汉语教材,为走向国际化奠定了基础。加强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思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构筑具有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学院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产教融合50强”、“双创100强”,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教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和副秘书长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基地”、“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全国云教学工具示范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第二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基层渔技人员定点培训基地” ,优美的校园环境被评为“威海市花园式单位”。
  • 学校简介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5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隶属于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办特殊教育高职院校,也是全国残联系统开办最早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89年由全省人民和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建的山东省康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997年康复中专更名为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2014年整合资源开始筹建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9年,与济南大学合作,特殊教育专业实施“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言语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多重障碍学生和有志于从事残疾人康复及教育等工作的健全学生,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及教育工作者的学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在校生1500余人。学院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4万㎡。新校区建设正式启动,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22万㎡。学院固定资产总值1.8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60多万元,生均3.8万元。纸质图书14万余册,盲文书1700余册;电子阅览室9个,视障阅览室1个;校园无障碍环境设施健全,学生公寓配套设施完善。学院发展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的重视关怀。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原书记李建国,原省长韩寓群、姜大明、郭树清,中国残联原党组书记、原理事长王新宪、鲁勇,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省委原副书记、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文涛,原副省长王随莲等领导分别来校视察指导,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省教育厅的指导及省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培养工匠技能人才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不断探索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以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创新育人机制,优化办学条件,形成了专业设置合理、师资队伍优良、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备受社会认可的良好发展局面。学院设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系、医学技术系、特殊教育系、信息技术系5个系,有工艺美术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康复治疗技术、特殊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5个专业,含12个专业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康复治疗技术、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200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灸推拿、聋儿语训4个专业挂靠泰山医学院实施对口高职教育,开始承担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截至目前,学院已有20余年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学院共有编制260人,在职教职工189人。其中专任教师13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21人,占16%;具有硕士学位的80人,占61%;“双师型”教师41人,占31%;建有以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为主的34人兼职教师库。教师中有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获得者、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第四届口才之星大赛青年组一等奖获得者等,思想政治课教学团队获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建设了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各专业实施人才分类培养模式,推行学历证书加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证书制。积极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目前有3个大师工作室、1个名师工作室和3个实践教学基地;建有5个校内实训基地、51个实训实验室,与知名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深度合作,建立41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有效满足了人才培养需要。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党建引领教育教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四位一体德育体系,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省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技能展赛中获一等奖1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3个,获金奖24个、银奖17个,铜奖13个。在2018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院服装艺术系两名听障学生与全省高职院校优秀参赛选手同台竞技,获得服装设计与工艺赛项三等奖。同时,高度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展现特教学子风采。艺术团参加山东省及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摘金夺银,体育运动队在国家、省级比赛中获得金牌19枚、银牌26枚、铜牌29枚。获“坦洋工夫杯”全国茗星茶艺师年度总决赛 “城市冠军”单项奖和全国优秀奖。由于毕业生良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建院以来,学生就业状况良好,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学院是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首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和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残疾人之家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和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省级文明单位、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振兴山东残疾人体育突出贡献奖等30多项省级荣誉。
  •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潍坊市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校简介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鲁控教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省首所公办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也是一所全日制的化工特色高职院校。一、体制特色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由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于2003年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齐鲁石化公司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技工学校。2020年在潍坊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山东省教育厅大力支持下,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职业教育“三大转变”,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汇聚政企优势资源,在省部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推进会上,促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鲁控教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国企)、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国企)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成功引入社会出资18亿元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第一所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公办高职院校,打造了政企联合办学的典范,为公办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提供了先行先试经验。二、发展现状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探索创新公办院校办学体制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2020年步入“万人高校”行列,生源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相继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山东省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产教融合示范性品牌专业”,成为“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研教合作中心”“中化弘润石化公司职工培训基地”“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等产教融合单位。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专(兼)职教师500余名,其中硕、博以上学历231人,高级职称的教师70余人。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五年高职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其中国凯航空学院、五年高职学院是校企探索建立的混合制二级学院),共开设了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等28个专业,其中化工技术专业群入选山东省品牌专业群。立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1项,部省共建国家职教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课题2项,教师在省级教学能力大赛等比赛中获奖10余项,学生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百余项。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可选择走“专科-本科-硕士”升学渠道,也可以选择走工匠型人才发展道路。学校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高质量办学发展,引入国企投资建设的新校区一期工程将于2022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建成后的新校区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是集教育教学、社会培训、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数字校园。将为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校,全面深化改革,注重职业教育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近5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8%,化工专业人才需求十分旺盛,毕业生更是供不应求。根据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报告薪酬统计,学校毕业生薪酬水平在全国已公布的203所院校中排名14,基本实现了高质量就业、优质就业。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已成为省内石油化工行业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
  • 青岛电影学院青岛市黄岛区
    学校简介青岛电影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经教育部批复于2011年开始招生的北京电影学院唯一的独立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青岛电影学院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美丽的金沙滩畔,校园占地509亩。学院办学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荣获“十大特色独立学院”荣誉称号,在2020校友会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名列首位,在2020校友会中国艺术类独立学院排行榜名列第二。学校不断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改善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为助力学生创新实践,学校每年投入数千万元购买教学科研设备,现有的欧特克smoke影视后期剪辑系统、欧特克flame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系统、欧特克lustre影视后期调色系统、巴克3d放映系统、杜比3d影院系统、昆腾stornext SAN存储系统、动画渲染系统、CLOUD云存储系统、ARRI胶片数字互转系统、DVS Clipster数字母板制作系统等一流教学科研设备为同学们提供了高端教学实践平台。目前,学校教学科研设备超过1.6亿元人民币,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生均教学科研设备投入前列。学校转设后,青岛市属国有企业海发集团成为学院唯一举办人。海发集团承担全市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板块、打造影视文化产业集群、完善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建设,促进产业、教育、人才、创新资源的有机衔接、协同发展的重任。学院有海发集团的注入,有利于充分整合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影视文化资源要素,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学院将主动与区域知名影视类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校企合作专业;深入影视制作基地、影视拍摄基地、来青剧组等,探索影视教育和产业体系的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的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区域影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未来,青岛电影学院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提高文化软实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号召,抢抓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影视产业的机遇,紧密结合区域影视产业链供应链完善和发展的需求,谋划学科专业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破局影视人才短板难题,不断推动产教融合发展、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在举办方实际控制人海发集团的鼎力支持下,将与东方影都、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藏马山影视基地等已有影视产业资源协同发展,致力于共同打造“以技术为核心、以人才为支撑”的区域影视产业生态圈,为青岛市、山东省影视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 学校简介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本科助学自考试点院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学校、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工赋学堂”项目建设学校。自建院以来,学院按照“文化凝聚”“规模扩张”“育人为本”的办学思路,坚持以和合文化为中心的家文化建设、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建设、以班墨文化为重心的育人文化建设,坚持“质量高、有特色、服务强、影响大”的办学目标,牢牢把握“提质量、创特色、推改革”的工作主题,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52.2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2亿元,固定资产总值4.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来自山东、黑龙江、广东、福建、江苏、内蒙古、吉林、四川、青海等18个省份。学院前身是山东省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中叶。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它的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享誉全国;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煤炭、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培养了大批建筑技术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三所国家级重点中专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2007年枣庄艺术职业中专,2010年枣庄广播电视大学滕州分校,2011年滕州市第二职业高中三所职业学校先后并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一步丰富了学院的办学资源。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与粮食、能源动力与材料等十三大门类50个高职专业,2个专科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建筑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医药护养等3个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开设22个中职专业,其中3个省示范专业、2个省品牌专业。开设24个技工专业,其中7个高级技工特色专业、6个预备技师专业。建设了《计算机文化基础》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2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学院现有教职工108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5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10人,“双师型”教师244人,现有省名师工作室6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同时,聘任泰山学者、齐鲁工匠等67位专家为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校内建有6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239个实验实训室、2个高标准实训大楼、1个附属医院、3000余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加快建设,“滕州市汽车综合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项目入选枣庄市职教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项目。同时,建有140个校外实践基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坚持德技并修、知行合一,塑造“德厚技高能强”人才特色。近年来学生获得综合类技能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2项;行赛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5项,省级特等奖1项。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50多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国防教育特色凸显,“预定新兵连”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学院团委被评为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集体。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学院逐步形成了集高职教育、中职教育、技工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于一体的“一校四牌”办学特色,即“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滕州开放大学”,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开放大学二级管理,办学资源共享,“人、财、物”权属明晰、相对独立。目前,学院基于“一校四牌”的“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中技与高技、高技与技师”纵向贯通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中职与中技,高职与高技(预备技师)”横向融通培养基础逐步夯实,“做优高职教育、做强中职教育、做亮技工教育、做实继续教育、做大技能培训”的“五位一体”发展战略逐步明晰。学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俄罗斯阿穆尔河畔共青城国立大学、日本和歌山YMCA国际福祉专门学校等战略合作,作为牵头单位启动建设中国—刚果(金)职业技术学院洛钼校区,参与建设中国-缅甸职业技术学院万宝矿产校区,成功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学院坚持“就业工作全员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就业指导课程化、就业管理规范化”,不断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稳定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先后与19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成立了山东智能建造职教集团、枣庄(鲁南)医养健康职教集团、枣庄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枣庄汽车职业教育集团、滕州职教集团等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先后与北京韦加无人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韦加无人机班”、与山东临沂天元集团举办“天元班”,与徐工集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中国人民解放海军第九七一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等单位开展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就业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与日本和歌山国际福祉专门学校共建“海外师资培训基地”和“海外学生实习基地”,加入了“泰中教育联盟”“中马(山东)教育联盟”等交流平台3个,为学生提供了海外升学、就业的渠道。建校以来,学院培养了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校园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墨子书院以及多处人文景观,被评为“山东省花园式学校”“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先进单位”,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中国教育网”“山东省教育发布”先后转播了《带你领略舌尖上的枣科》餐饮微视频。“住”:建有11栋学生公寓,全部装配了人脸识别系统、智能控电系统、防疫测温系统,视频监控全覆盖,宿舍内配备有高速网络、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按照“一站式”改革理念,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打造了温馨公寓“家园印象”社区。“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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