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查询第一阶段录取信息的时间及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提前本科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5日结束。考生可通过以下6种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凭考生号和动态口令卡进行查询。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查询。考生可关注微信:“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号:jszsksb),点击“录取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考生可到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通过“江苏招考”APP进行查询。
6.通过拨打电信声讯电话16887799查询。
二、第二阶段高职(专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
1.高职(专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理类:文科类228分,理科类248分。
体育类:文化211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
艺术类省统考:
美术类:文化17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60分;
音乐类(声乐):文化17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音乐类(器乐):文化17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编导类:文化228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90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文化175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我省及拟报考院校的有关要求。
2.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文理类:文科类218分,理科类238分。
体育类:文化201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
艺术类省统考:
美术类:文化17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60分;
音乐类(声乐):文化17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音乐类(器乐):文化17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20分;
编导类:文化218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90分。
艺术类专业校考:文化170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办法与要求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
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或),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方才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有相关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知悉高校的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情况等,慎重填报。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等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
1.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专业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有“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栏。考生若填报了服从其它专业志愿,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本批次所有的专业。
五、关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1. 关于定向培养士官计划
根据军动〔2018〕124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时,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
2.关于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我省今年继续安排部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计划,该类计划录取的考生,在相关高职院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分段培养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院校本科文凭。
3. 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经批准,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适宜医学人才。凡户籍所在县(市、区)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的,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 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5.关于空乘类专业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同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6.关于“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与国外有关高校协作,举办“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考生录取后,根据教学计划,分国内、国外两个阶段学习,学完国内三年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专科文凭,同时完成相关外语和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部分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进入国外高校续读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方可到国外协作学校就读本科课程并取得本科文凭。该项目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按国外协作高校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六、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面向普高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院校数量共80所(公办58所,民办22所)。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考生成绩要求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根据其自身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另外,对于体育类(不兼报文理类)、艺术类(不兼报文理类)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注册申请。
2.注册录取流程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申请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3. 时间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一轮:8月7日至9日
8月7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8日8:30-9日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9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8月10日至11日
8月10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11日8:30-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11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七、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查阅以下资料:《江苏招生考试》(2018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