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一、学院的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天津市唯一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台,是独立设置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二、有多少个专业?
到目前为止,学院开办了12个专业,分别是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主持与播音、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雕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和影视表演。
三、报考有什么条件吗?
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具备2013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专业考试需取得以下任一种合格即可:
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联)考合格。
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播音主持类统(联)考合格。
河北省播音主持类承认河北师范大学或河北师范学院的专业课考试成绩。
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表演类统(联)考合格。
四、学院的录取政策怎么样?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准。
五、学院实训教学怎么样?
学院实训中心是集摄影、摄像、演出、形体训练、动漫制作、化妆、非线剪辑等各种实践训练于一体的全面、多元化实训部门。由具有多年丰富经验的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针对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实践进行点对点的辅导、训练。
六、学院有什么特色教学吗?
答:课证一体、以证代考
“以证代考”的课证一体模式是我院教学改革的一个方向,通过课程学习取代专门培训,学习考试过程中不收取其他培训费用,可取得的国家技能鉴定中心认证的中级资格证书。保证学生能够达到“双证书”或“多证书”毕业。
七、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可以。包括1、专升本2、中国传媒大学远程教育本科3、高自考专接本
1、统招专升本
我院现有首届毕业生7名,已顺利通过国家级专升本统招考试,被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普通高校录取,学制2年,毕业后成为国家承认的正式统招本科毕业生,并可获得学士学位。
2、中国传媒大学远程教育本科
学院内设有中国传媒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分院。采用全日制学习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在校即可参加中国传媒大学本科课程的学习,获得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教育认可的学分,打通升本通道,缩短升本时间,降低升本成本。为天广毕业的优秀学子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的本科文凭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保障。
3、高自考专接本
我院开展了高职院校高自考专接本衔接试点工作。现有本科专业为新闻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其中新闻学专业主考校为天津师范大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主考校为天津理工大学。
八、学院奖助学政策
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评定。我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以及校级奖学金的评定规定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九、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2-27525825 022-27529970转820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1、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第九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将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美术类录取规则。在考生美术类专业市级联考或统考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2、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第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广播电视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3、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第十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公平正义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将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三个专业志愿)。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美术类录取规则。在考生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绩点成绩、“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4、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第八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要求执行。
5、普通高中毕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第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广播电视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影视动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6、新生入校服务和管理?
答: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应当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请假,经学院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因以外)。具体报到要求见《2018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依据《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为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