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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6-02-24 15: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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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层次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课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华药都—安徽亳州,是一所有近30年办学历史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60亩,总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在校生7000余人,教师382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1人。

  学院设有药学院、医护系、管理学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成人教育部8个二级教学单位,共开设46个专业。其中中药学、连锁经营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品质量与安全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中药学、中药生产与加工、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办学的核心目标;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诸多大型知名品牌企业单位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

  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办中药学专业专升本教育的高职院校,考入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专升本的学生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深造,毕业颁发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文凭。

  学院是安徽省“十二五”时期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省高职院校A联盟成员单位,安徽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药学会中药与天然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安徽省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会中药分会会长单位,安徽省绿化工作模范单位,安徽省红十字先进模范校,安徽省市属高职院校战略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淮海经济区高职院校协作理事单位,亳州市文明单位。学院还是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和本科生联合培养基地,沈阳药科大学在安徽唯一函授站,学院设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亳州中医药研究所。

  第四章 组织领导

  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成立由学院领导、各专业建设带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分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保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数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1500 1010 490
620302 中药学 3 医药卫生 180 130 50
620301 药学 3 医药卫生 170 110 60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食品药品与粮食 100 60 40
620202 护理 3 医药卫生 350 200 15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医药卫生 100 50 5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50 30 2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30 20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30 2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50 30 2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60 4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40 40 -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60 40 2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50 50 -
620805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3 医药卫生 40 40 -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60 40 20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 土木建筑 50 50 -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40 40 -

  备注: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六章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地点参加安徽

  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填报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2、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

  3、2016年3月21日—4月11日,参加安徽省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并填报我院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准考证到我院现场确认报名,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4、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考生需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务费120元。

  第七章 考核与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2日上午09:00-11:30,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报名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等基本情况。

  (二)对口升学报名考生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专业的相关技能操作。获得以下相关证书的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报名时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1、获得报考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2、在政府职能部门(地级市以上)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

  三、计分规则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150分,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口升学报名考生总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

  第八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录取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学院在官网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进行录取预查询。

  2.2016年4月25日,学院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2016年4月28日-29日,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其中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请选择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确认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确认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2016年5月1日后,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安徽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2016年分类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单独编班培养。

  五、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体检,身

  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有关补充规定,进校后进行身体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管理学系各专业学费3500元/学年,其它院系各专业3900元/学年。

  二、住宿费:800元/学年/生。

  三、书本费、军训服装费等代管经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公寓物品学生自愿购买。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附则

  一、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一)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安徽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二)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纪委反映情况。学院纪委电话:0558-5183950。

  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8-5587000、5587062

  网址:www.bzvtc.com

  邮箱:zjc5587000@163.com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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