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理、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中国广播影视传播人才的摇篮,在广播影视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学科实力雄厚,办学条件优良,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鲜明的特色。
中国传媒大学2007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计划200名,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科类 | |||||||||
合计 |
北京 |
山东 |
山西 |
黑龙江 |
吉林 |
河北 |
河南 |
四川 |
新疆 | ||||
G1 |
播音 |
60 |
10 |
8 |
6 |
10 |
8 |
6 |
6 |
6 |
两年 |
文理兼招 |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
60 |
12 |
7 |
|
7 |
7 |
7 |
7 |
7 |
6 | ||
G3 |
摄像 |
50 |
10 |
10 |
|
6 |
6 |
6 |
6 |
6 |
| ||
G4 |
表演 |
30 |
5 |
5 |
4 |
3 |
3 |
2 |
4 |
4 |
| ||
|
合 计 |
200 |
37 |
30 |
10 |
26 |
24 |
21 |
23 |
23 |
6 |
注:
1.以上各省的招生计划供招生宣传用,实际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批的结果为准。
2.学校的招生专业中,山西、河北、河南、四川等生源所在省,省内组织统考,考生只须参加省统考,不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有招生计划的九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⑤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请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⑥九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北京、山东、山西、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四、川、新疆。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文件)精神,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一)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省统考的省份
在我校艺术类高职招生专业中,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只须参加省统考。
山西、河北、河南、四川等4个省的考生,只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学校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请考生关注并参加本省的省统考报名与考试。
(二)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校考的省份
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考生只须参加中国传媒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请考生关注简章以下内容。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限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考生)
1.春节前,1月27日—2月6日,学校设五个考点:哈尔滨、杭州、武汉、成都、西安。
2.春节后,2月25日—3月6日,学校设二个考点:北京、南京。
3.考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①春节前考点:哈尔滨、杭州、武汉、成都、西安等5个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考 点 |
考点具体地址及乘车路线 |
咨 询 电 话 |
报名考试时间 |
备 注 |
哈尔滨 |
黑龙江省教育考试培训中心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哈尔滨火车站乘89路公共汽车,哈工大二校区下车即到 |
哈工大二校区(0451)86282022
黑龙江省高招办(0451)82376011 |
报 名
2007年1月27-28日
(8:00-17:00)
考 试
2007年1月29日—2月6日
|
考生可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
杭州 |
浙江省委党校 杭州市文一路80号 杭州火车站乘11路公共汽车,电子学院站下车往东300米即到 |
浙江省委党校(0571)88266666 (0571)88078027 | ||
武汉 |
湖北省水果湖第一中学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89号 武昌火车站:乘6路电车到终点站“水果湖”站下车,红绿灯路口往北走150米即到 汉口火车站:乘715路、536路、519路公共汽车到武昌“阅马场”站,转乘1路电车到终点站“水果湖”站下车,红绿灯路口往北走150米即到 |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027)87845490 | ||
成都 |
四川音乐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6号 成都火车站:乘27路公共汽车到红瓦寺站下车即到;乘55路公共汽车到龙江路下车即到 | 四川音乐学院 (028)85430270 | ||
西安 |
西北大学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西安火车西站:乘205路或206路公共汽车直达西北大学;乘6路或608路公共汽车到含光门下车向西150米即到 | 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培训中心 (029)87991577 (029)87991578 (029)87991579 |
②春节后考点:北京、南京2个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考 点 |
考点具体地址及乘车路线 |
咨 询 电 话 |
报名考试时间 |
备 注 |
北京 |
中国传媒大学校内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从市内来,可乘728路公共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乘1路公共汽车,在四惠站换乘312路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或乘342路、382路、388路、731路、815路、846路公共汽车到定福庄站下车;或乘轻轨八通线到广播学院站下车 |
(010)65779370 (010)65779256 (010)65779141(传真) |
报 名 2007年2月25—26日 (8:00-17:00)
考 试 2007年2月25日—3月6日
|
考生可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
南京 |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自南京火车站乘“南金线(江宁科学园)”至终点站下车,南行300米即到 |
(025)86179886 (025)86179887 (025)86179888(传真) |
五、报考规定
(限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考生)
1、 报名方式:
只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的考生可于春节前或春节后,在规定时间选择一个考点进行报名,
注:①不受理函报。
②每个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最多可报考二个艺术类高职专业。(同时还可兼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
③参加中国传媒大学“新苗杯”中学生电视节目大赛各省赛前3名、预决赛各场前10名的获奖选手,如果报考我校 “G1播音”高职专业,可免专业考试,但必须将此专业填报为第一志愿。同时还可兼报另一个艺术类高职专业。
④凡兼报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艺术类本科的报名手续,之后再办理艺术类高职的报名手续。
2、报名流程:
①获取报名表和准考证:可提前从简章上复印报名表、准考证(A4纸),也可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到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准考证,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考点领取报名表和准考证。
②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如报考一个专业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报考二个专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名表。各份报名表内容要完全一致,否则无效。考生要认真慎重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办理完报名交费手续后一律不允许修改或增减志愿。
③准备照片:(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报考1个专业4张,报考2个专业6张;全部报名表和准考证贴好照片,剩余照片留待办理复试手续时每个专业交1张照片。
④准备相关材料:准备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的省份,考生可先用学生证替代报名证。待发放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后,将复印件寄至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时上交以上两种材料的复印件。
⑤办理报名手续:带齐以上所有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处办理现场报名、交验材料及交费手续。(兼报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本科报名手续后再办理高高职报名手续)
⑥约考:凭准考证及交费收据到所报专业交一张报名表,并预约考试时间、确定考试地点,咨询专业考试事宜。
⑦报名结束。
3、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
六、专业考试
(限北京、山东、黑龙江、吉林、新疆考生)
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考试和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同步进行,报名与考试均安排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如果同时兼报中国传媒大学或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则不需要重复进行专业考试,认可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即只参加一次考试);不兼报中国传媒大学或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的高职考生,须参加报考的艺术类高职专业考试。
艺术类高职与艺术类本科考试专业对照表
专业序号 |
高职专业 |
对应的本科专业 |
G1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任选其一) |
G3 |
摄像 |
摄影、摄影(电视摄影方向),(任选其一) |
G4 |
表演 |
表演 |
七、考试内容
1.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如果同时兼报中国传媒大学或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则不需要重复进行专业考试,认可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即只参加一次考试)。
2.单独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可按“艺术类高职与艺术类本科考试专业对照表”选择一个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艺术类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考试内容对照表
专业序号 |
高职专业 |
对应的本科专业 |
专业考试 |
考试学院 | |
G1 |
播音 |
01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 |
①朗读指定稿件;②主题讨论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复试 |
考试全程录像: ①朗读指定稿件;②即兴评论;③朗诵自备文学作品;④回答主考提问 |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
1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
初试 |
①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
电视与新闻学院 |
复试 |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b、命题演讲(根据背景材料提示,自己命题演讲);②笔试:电视节目分析(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 ||||
02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
初试 |
①自我介绍;②特长展示;③回答考官提问 |
影视艺术学院 | ||
复试 |
①面试:a、根据考官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事的客观报道);b、回答考官提问;②笔试:电视作品分析 | ||||
G3 |
摄像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
09摄影 |
初试 |
①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②回答考官提问;③提交自己的摄影、绘画或文学作品 |
影视艺术学院 |
复试 |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b、摄影、美术作品分析;c、现场拍摄一幅照片(静物,学校提供相机); ②笔试:a、石膏像素描和命题绘画创作;b、影片分析(注意是分析而不是评论) | ||||
13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
初试 |
①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
电视与新闻学院 | ||
复试 |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 b、摄影作品分析; ②笔试:电视节目分析(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 ||||
G4 |
表演 |
06表演 |
初试 |
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背诵文学作品,可自选,限时3分钟);③声乐(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
影视艺术学院 |
复试 |
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
八、专业介绍
(一) 播音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新闻学、传播学基础和语言文学艺术素养,能在广播电视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电教、宣传等部门从事播音主持专业技能的高级实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学概论、新闻学基础、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口语技能训练、播音导论、语音发声技能、语言表达技能、播音作品鉴赏、节目主持概论、新闻报道技能实务、广播电视技术概论、视听语言、公关艺术与实践、社交礼仪训练、播音主持业务、影视配音艺术等。
(二)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节目制作人才。本专业是北京地区高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示范专业。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视传播概论、影视精品读解、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艺术与创作、录音技术、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电视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数字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编排等。
(三) 摄像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摄像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美术欣赏、色彩学、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照明技术与艺术、影视摄影技术、电视编辑、剪辑艺术、影视精品赏析等。
(四) 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修养和文学艺术素质,能够在全国电影、电视系统从事电影、电视剧表演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课、声乐课、形体课、影视精品赏析、世界电影史、戏剧名作选读、表演课等。
九、录取原则
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十、学费标准
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元/每学年;摄像专业19000元/每学年;播音专业19000元/每学年;表演专业19000元/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07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